附隨組織: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向本會申報現有財產
發布日期:2018/06/11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分別於民國107年5月31日及同年6月21日向本會申報現有財產,詳如附件1及附件2。
一、 就附件所示婦聯會主動申報之現有財產內容,本會刻正查核中,並歡迎社會各界提供相關訊息。
二、 緣婦聯會業經本會認定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5條之規定,本次申報目前均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三、 婦聯會首次於107年5月31日申報(以106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並於6月21日補正現有財產內容(以107年3月31日為基準日)。就婦聯會尚未申報之已變動財產,本會已函請其儘速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