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編史料故事:訓政時期尾聲 國民黨要求行政院轉帳撥用包含之前未獲政府許可之日產房舍共八十五筆
1947年4月至7月之間,中華民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正式適用前,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沿用訓政時期黨國不分的做法,加緊腳步要求政府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撤退遺留下來的公私日產,撥交給國民黨。本件史料故事揭露的,就是戰後1947年4月到7月間,國民黨臺灣省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省黨部)以國家機關間「轉帳撥用」房產的方式,兩度要求政府將在台灣接收的日產房舍與機器,撥交國民黨使用,第二批清冊之財產原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