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月17日第154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54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2年1月3第153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該公司暨其子公司111年12月份借款流通餘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該公司暨其子公司111年第四季上市櫃股票持有及處分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1年9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社團年資條例案律師費及上訴裁判費支出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1年10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七、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0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八、「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案」聽證籌備情形。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2年度第一季預計現金支出項目及金額案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公司從業人員薪資、年度未休假薪資給付及依工作規則補薪差等三項計576萬9,000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年終獎金乙項之499萬2,000元,符合前述條例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餘98萬8,000元駁回。
討論事項二、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第三人中影公司股權買方等人之民事訴訟案上訴三審裁判費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訴訟案上訴三審裁判費預算1,101萬4,359元。
討論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1年1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111年度各單位年終獎金6,494萬2,665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3處青年活動中心、18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70處學習中心、15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項目、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4,710萬2,621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2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2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2,658萬1,000元。
討論事項六、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2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453萬3,105元。
討論事項七、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2年1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會人事費「111年年終獎金及所得稅」100萬9,113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八、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2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會人事費用等項目計172萬2,173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會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1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