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4月25日第160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60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陸、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柒、確認本會112年4月11第159次委員會議紀錄。
捌、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二、本會教育推廣業務及相關活動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子公司112年度3月份借款流通餘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四、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子公司112年度第一季上市櫃股票處分與持有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五、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子公司欣光華股份有限公司參與福邦證券111年度現金增資案完成繳款事,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2年1月份實際退費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七、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暨臺北和平籃球館營運移轉(OT)案」執行情形之說明。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八、中國青年救國團就社團年資條例案訴訟律師費支出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報告事項九、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就林森大樓一樓違建拆除工程案實際執行狀況,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玖、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以111年度結算後獲利捐贈13家社會福利機構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討論事項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其子公司名下14處不動產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討論事項三、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5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5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3,260萬元。
討論事項四、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3處青年活動中心、18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67處學習中心、16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項目、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5,571萬9,994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五、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4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4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850萬元。
討論事項六、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112年5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5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840萬元。
討論事項七、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申請會計師簽證費用,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會計師簽證費用1萬元,及印鑑證明費500元。
討論事項八、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2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450萬3,630元。
討論事項九、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2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待許可項目,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該會李永裕律師法律服務費14萬8,000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討論事項十、中華救助總會申請112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2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元。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主席結論
壹拾貳、散會(上午11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