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婦聯會387億移轉為國有被停止執行將提出抗告
發布日期:2019/04/18
本會於今(108)年3月19日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下稱「婦聯會」)之財產,除「保管委員會經費」外,為不當取得之財產,應移轉為國有,婦聯會針對上開行政處分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今(18)日北高行發布新聞稿裁定停止執行。依照北高行裁定意旨,命移轉為國有的部分暫時停止執行,確認不當取得財產的部分則效力維持。簡言之,北高行認同本會對於不當取得財產的調查,且本會依法不得再受理婦聯會申請許可,使用該筆被認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北高行雖將命移轉為國有的部分裁定停止執行,惟婦聯會尚有至少2.4億元財產可自由運用,不受黨產條例的任何限制,若以本會監管後該會所需之基本行政費用來看,每年花費約為3至4千萬元,即使該會沒有規畫其他收入途徑,亦足以提供正常運作。至於婦聯會一直主張的「急難救助捐贈」,按過去經驗來說,僅佔其總捐贈金額不到5%,上述2.4億現金若經妥善運用,將不至於影響婦聯會之運作,且本次移轉為國有之財產並沒有變價的疑慮,因此本會認為移轉為國有,實無停止執行之必要,停止執行反而徒增應收歸國有之財產的管理風險。
就命移轉為國有遭到裁定停止的部分,本會將依法提出抗告,捍衛本會立場及維護國家利益,摯盼法院帶領我國在清查不當黨產的進程上,往前再邁進一步,正面回應國人對於轉型正義價值長久之盼望,以及落實健全政黨政治之殷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