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核議「策動海內外黨的力量支援大陸工作檢討案」 分組檢討邀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等單位共同研討(1962.5.5)
1962年5月5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召開第八屆第372次中央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常會)。該次會議中檢討了「策動海內外黨的力量支援大陸工作檢討案」。根據該案說明顯示,在該案提到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會檢討會之分組討論時,邀請了包括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以下簡稱救總)、國家安全局、國防部、經濟部、教育部、僑委會等相關單位共同開會,並將結論交大會討論通過。
針對此案,擔任該次會議主席的中國國民黨陳誠副總裁當場裁示:「關於大陸逃港難胞,無論基於政治或人道立場,吾人自當盡最大力量予以收容。」而該次會議對於該案決議該案:「原則通過,關於支援大陸工作小組如何建立,及其工作如何開展,交由『研討當前匪情暨我應採對策專案小組』負責研辦。至對逃港難胞入境及工作安置問題,應遵照副總裁指示,本積極意義及參加生產工作之原則,由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所推專案小組並案研議。」
文件資料茲摘錄如下:
中國國民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七二次會議記錄
時間:五十一年五月五日(星期六)上午十時
地點:臺北市中央黨部第一會議室
出席者:陳副總裁、蔣經國、谷正綱、張道藩、周至柔、張其昀、陶希聖、袁守謙、黃季陸、丘念台、谷鳳翔、胡健中
列席者:唐縱、郭驥、秦孝儀、倪文亞、葉翔之、鄭彥棻、謝然之、張寶樹、陳建中(李白虹代) 、李壽雍、馬超俊、徐柏園、羅家倫、錢劍秋、阮毅成、上官業佑、曾虛白、曹聖芬、汪錫鈞
請假者:彭孟緝、黃朝琴、王叔銘、沈昌煥
主席:陳副總裁
秘書長:唐縱
副秘書長:郭驥、徐慶鐘(公假) 、秦孝儀
紀錄:黃紹祖、劉兆田
報告事項
秘書處報告:檢陳秦副祕書長孝儀會同羅主任委員家倫視察本黨史料保管及開放情形之報告一件,報請 鑒核。(報告印附)
「附記」(一)羅主任委員家倫經就本案作補充說明。
(二)陶委員希聖發表有關意見。
決定:本報告所提四項建議,准予修正備案。並由黨史會根據此項原則辦理。
討論事項
檢陳「策動海內外黨的力量支援大陸工作檢討案」一種,提請 核議案。第二組提。
說明:(一)查關於支援大陸工作一案,前奉 中央常會第三五二次會議決定:「本會五十一年工作檢討會於研討支援大陸革命工作問題時,可廣泛邀約參加支援工作之各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共同研商,全面檢討,以求確效。」
(二)遵經將本案提出本會五十一年工作檢討會研討,在分組檢討時,曾邀請國家安全局、外交部、經濟部、教育部、交通部、僑務委員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等有關單位同志共同參加討論,旋經綜合檢討會修正並提經檢討大會通過。
(三)謹檢陳「策動海內外黨的力量支援大陸工作檢討案」一種,提請 核議。(檢討案印附)
「附記」
(一)葉主任翔之經就本案做補充說明。
(二)谷委員正綱、胡委員健中、陶委員希聖、馬主任委員超俊、唐秘書長縱相繼發表意見。
副總裁指示:本案能就吾人目前工作上之缺點,檢討發掘並加改進,至為允當。關於大陸逃港難胞,無論基於政治或人道立場,吾人自當盡最大力量予以收容。凡政治思想無問題者,應盡量核准來台。在觀念上固須兼顧安全要求,但尤不可忽略政治影響之重要也。希本此精神,就現行辦法,再加改善。
決議:本案原則通過,關於支援大陸工作小組如何建立,及其工作如何開展,交由「研討當前匪情暨我應採對策專案小組」負責研辦。至對逃港難胞入境及工作安置問題,應遵照副總裁指示,本積極意義及參加生產工作之原則,由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所推專案小組併案研議。
資料來源:中國國民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七二次會議記錄,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