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准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與台灣省政府 逕行洽辦續送第二批之轉帳撥用日產估價清冊計台幣4,969,258.40元
發布日期:2019/08/23
1947年7月30日,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發出一則公文稿內附代電文,處理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以下簡稱台灣省黨部)經由台灣省政府報請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續送第二批轉帳撥用日產房產一事。
儘管南京行政院主計處有內部簽呈,表示第二批續送之轉帳撥用房產清冊,並未在最高國防委員會核准轉帳撥用範圍內,因此未便同意。但行政院仍准許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與台灣省政府,就這批續送轉帳撥用房產估價清冊計台幣4,969,258.40元,逕行洽辦。
文件資料茲摘錄如下:
016.
行政院稿
送達機關:(一)中央財務委員會 (二)臺灣省政府
事由:中國國民黨臺灣省執行委員接用日產估價清冊,函請照洽辦由(已轉知中央財務委員會洽辦由)
公函 (卅六)會三
據臺灣省政府卅六年清(卅六)二字第525號代電,為續送中國國民黨臺灣省執行委員會接用日產估價清冊計台幣4,969,258.40元,電請核示到院。除電覆外相應檢同原件函請查照逕行洽辦,此致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財務委員會。
附原清冊一份
代電 (卅六)會三 30618
臺灣省政府卅六年六月十日清(卅六)二字第525號代電暨附件均悉,已轉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財務委員會逕行洽辦,電复知照行政院午(魚)會三印。
資料來源:行政院稿公函 (卅六)會三,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