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蔣中正總裁指示 為救濟大陸水旱蟲災難民 由該黨中央第二、四、五、六組與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等單位共同研擬辦法 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奉令實施軍訓教育六年 呈上「學校軍訓實施概況報告書」(1959.7.15)
1959年7月15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召開第八屆第149次中央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常會)。會中議決若干重要事項,包括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谷正綱、陶希聖報告,因前(第147)次中常會中該黨總裁蔣中正裁示要研究如何救濟中國大陸受水旱蟲災難胞,並指示由國民黨中央第二、四、五、六組與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以下簡稱救總)、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國家安全局等單位共同研商辦法,本次會議中,中常委谷正綱與陶希聖提出經過與前述有關單位開會後研擬之辦法。辦法重點如下:
為便於宣傳上之運用(並避免政府出面易為中共方面「曲解利用」),此項空投救災工作,由救總公開出面租用民航機,擔任空投救濟物資之任務。,其次,空投工作應於準備完成後,由救總出面邀請國際紅十字會、各宗教團體、華僑代表及記者公開參觀,以證明此項救濟飛機,確為無武裝設備之民航機。第三、同時另由救總正式洽請國際紅十字會向中共交涉接受此項空投,如中共置諸不理、則因台灣政府原有之對中國大陸秘密空投照常進行,仍可空投部分救濟物資。如中方拒絕,則辦法建議應即向世界公佈。
除救濟中國大陸水旱蟲災難民事項外,該次會議中並由第五組轉呈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以下簡稱救國團)之報告。該報告中提出,救國團已經奉令辦理學校軍訓教育達六年之久,在會議中由第五組代為呈上「學校軍訓實施概況報告書」一份。
文件資料茲摘錄如下:
中國國民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第一四九次會議紀錄
時間:四十八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十時
地點:臺北市中央黨部第一會議室
出席者:蔣總裁、陳副總裁、蔣經國、俞鴻鈞、張道藩、陶希聖、黃少谷、谷正綱、袁守謙、張其昀、王叔銘、黃季陸、唐縱、黃朝琴、胡健中
列席者:鄧傳楷、郭驥、倪文亞(梁興義代)、鄧介民、鄭彥棻、沈錡(曹聖芬代)、張寶樹(吳兆棠代)、陳建中(李白虹代)、李壽雍、吳忠信、羅家倫(狄膺代)、錢劍秋、曾處白、李士英
請假者:周至柔、丘念台
主席:蔣總裁
秘書長:唐縱
副秘書長:鄧傳楷、郭驥
三、支援西藏反共抗暴專案小組報告:
(一)支援西藏反共抗暴專案小組於七月三日在中央黨部舉行第三次會議,除由中央各有關單位提出關於支援西藏反共抗暴書面報告四件,及對支援西藏抗暴捐款應如何處理等討論案五件,當均經分別處理外,並由各出席委員及有關人員對目前達賴與尼赫魯之矛盾關係及達賴今後之動向,提出口頭報告。
(二)謹檢附各委員口頭報告要點及關於支援西藏捐款處理原則綜合報告一份報請
鑒詧
總裁指示;已有捐款可直接用以支援西藏反共抗暴軍,如由達賴轉送難民,則應再加研究,揆諸達賴最近態度,我政府不必過於勉強寄送,否則亦有損於政府之尊嚴。
決定:
(一)關於以全部捐款之一半作為直接支援現在西藏境內的反共抗暴軍一節,准予照辦。
(二)關於其他救濟捐款俟可確實送達被救濟同胞時再行決定。
五、谷正綱 陶希聖報告:
(一)案奉 總裁七月八日於中央常務委員會第一四七次會議聽取第二組報告針對大陸各地水(旱、蟲)災本黨敵後工作應採之措示後:「目前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對大陸同胞予以確實有效的救濟,例如糧食、衣服、藥品等等,雖然不能普遍供應,但總需研究如何可使大陸同胞獲得實益,余意此事,除已由政府辦理者外,應由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發動民間團體與社會民眾共同設法,俾宏效果。至於空投一節,亦可先洽國際紅十字會等素著信譽之國際團體預加檢查,俾能公開證明我方之空投純在救濟大陸災胞。除救濟物資以外,毫無武裝設備及其他作用,倘匪機仍來攻擊,則此項檢查之結果,亦即可以做為我方指責共匪擴大宣傳之資料,務期確能拓展對此問題之宣傳形勢,採取實際行動,希即迅為研辦」等因。並經常會決定:「 總裁指示由谷委員正綱、陶委員希聖召集中央第二組、第四組、第五組、第六組、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空軍總司令部、國家安全局及其他有關單位迅為研辦」等因;
(二)本案遂經本(七)月十一日下午三時約集有關單位舉行第一次會議:當經獲致共同結論如下:
1.基於同胞愛與人道立場,應即恪遵 總裁歷次關懷大陸同胞之指示並響應陳兼院長關於救濟大陸災胞之號召,迅速展開對大陸災區之空投救濟工作。
2.為便於吾人在宣傳上之運用(并避免政府出面易為共匪曲解利用)。此項空投救災工作,仍應由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公開出面租用民航機,擔任空投救濟物資之任務。
3.此項救災空投工作,應於準備完成後,由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出面邀請國際紅十字會、在台各宗教團體、華僑代表及中外記者公開參觀,以證明此項救濟飛機,除載送救災物資外,確為無武裝設備之民航機。
4.在上項工作進行之同時,另由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正式洽請國際紅十字會轉向匪方交涉接受此項救災空投,如匪方置諸不理、則因我政府原有之秘密空投照常進行,仍可空投部分救濟物資。如匪方拒絕,則吾人應即向世界公佈。
5.為配合上項救災宣傳之活動,應同時發動海外黨的組織及僑務文化機構,運用華僑力量向大陸災區郵寄衣服、藥品、食物等救濟郵包。(同時亦可發動在臺粵、閩等省同鄉會,向大陸鄉區郵寄小型救災郵包。)
(三)上擬各項意見,是否有當?謹報請 鑒核。「附記」谷委員正綱、陶委員希聖首就本案做口頭補充說明;鄭主任彥棻曾就本案發表意見。決定:關於發動海外僑胞向大陸災區寄送救濟郵包一節,應在技術方法上再加研究,餘照專案小組結論辦理。
六、第五組報告:
准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總團部代電稱:「(一)本團奉令實施學校軍訓迄已六年,迭經根據實施之經驗不斷謀求改進以期更能符合國家需要及青年之願望。夙承 鈞會賜予指導至深感激。(二)謹賚呈『學校軍訓實施概況報告書』一份,敬祈 詧核。」等由;謹檢附原報告書乙份,報請 鑒核。
資料來源:中國國民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第一四九次會議紀錄,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