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台灣省委員會借台灣省台南縣西港鄉民眾服務分社名義申購早已佔用之土地 登記為黨營啟聖投資公司所有
1990年6月26日,台灣省民眾服務台南縣西港鄉分社(以下簡稱西港民眾服務社)發出一則公文予台南縣西港鄉農會(以下簡稱鄉農會),意欲購買西港鄉西港段458-34、458-35兩筆登記在鄉農會名下土地。事實上,這兩筆土地長期遭西港民眾服務社無償佔用。直到1989年,西港鄉民眾服務社認為社會政治情勢改變,要求鄉農會讓售此二筆土地。嗣後,鄉農會提案到會員代表大會討論,議決以每坪6萬元讓售土地予西港民眾服務社。
針對此土地買賣案,1990年6月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台灣省委員會表示:「原則以其名義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有無困難,如有困難,則暫以『啟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名義承購。」之後,西港民眾服務社告知鄉農會:「因臺灣省委員會尚未具法人資格,正在辦理申請中,請貴會以本黨黨營事業啟聖投資公司(下稱啟聖公司)名稱,辦理財產產權移轉登記」。因此,雖原土地使用人是西港民眾服務社,但最後卻是用「啟聖公司」的名義與西港鄉農會訂定土地買賣契約,並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
1994年國民黨完成法人登記後,啟聖公司再將這二筆土地賣給國民黨,2008年國民黨再賣給另一間黨營事業裕台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件史料故事呈顯的,是西港民眾服務社函鄉農會欲以國民黨黨營啟聖公司名義申購此二筆土地之公文。故事亦可見於「政黨不動產查詢系統」網站之「顯著個案」之「【台南市西港區民眾服務社】久占農會地、民服社申購、黨營事業出面買下」。
文件資料茲摘錄如下:
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台南縣西港鄉分社(函)
日期: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字號:(79)南港服字第015號
受文者:西港鄉農會
主旨:
茲關以中國國民黨台灣省委員會名稱,向 貴會購買西港鄉西港段458-34、458-35兩筆土地,因台灣省委員會,尚未具法人資格,正在辦理申請中,請 貴會以本黨黨營事業啓聖投資公司名稱辦理財產產權移轉登記,請查照。
西港鄉民眾服務分社 理事長 蔡西倉
資料來源:西港區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