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時期的訓政統治:國民黨中央第二組、第三組主任 承國民黨心戰會報命令 擬具「協助印尼軍方反共鬬爭計劃要點」在曼谷設置聯絡站 恢復印尼反共報紙所需經費 由谷振海會議核撥(1965.12.31)
1965年12月31日,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負責「大陸工作」與「海外工作」的中央委員會第二組、第三組主任葉翔之與馬樹禮,向國民黨內統領心理作戰的「中央心理作戰指導會報」(下稱心戰會報)蔣經國主席,呈上「協助印尼軍方反共鬬爭計劃要點」(下稱計畫要點)。
根據葉翔之與馬樹禮這份簽呈,計畫要點是遵循心戰會報第119次會議,蔣經國主席之指示而擬具。
這份計畫要點重點有協助印尼反共鬬爭、在曼谷設置聯絡站、國民黨對聯絡站之業務指導劃分、聯絡站所需經費等幾點。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威權統治黨國不分的年代,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的業務,竟包括國家外交機關甚至軍事機關、情治機關的相關業務。其中甚至有干涉他國內政之嫌的活動。
而這些活動經費,也編列於國民黨中央單位的預算中。在此必須特別留意的是,依據歷年之相關資料,此時國民黨之收入,尚不足以完全支付全黨之預算。許多國民黨編列之預算歲入,是由政府以各種名義編列給國民黨。因此,我們可以得知,不只國民黨此類任務有逾越黨政份際之嫌,任務之經費來源,名為國民黨,實際上還是由政府支出。
此外,我們也可以注意到,設置於國民黨內,化名為「谷振海」的「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也在外國也成立報社,進行輿論作戰。
上述史料茲摘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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箋呈簽
最速件極機密
55.1.4
中央委員會第二、三組
職葉翔之、馬樹禮謹呈
中華民國伍拾肆年拾貳月卅一日
(54)二基發字第5131號
一、遵照中央心戰指導會報第一一九次會議
鈞座指示,謹會同訂定「協助印尼軍方反共鬬爭計劃要點」一種。
二、除在曼谷設置連絡站,即日開始工作外,謹檢同上項計劃,報請
鑒核。
謹呈
副秘書長蔣
附呈:「協助印尼軍方反共鬬爭計劃要點」一份
中央委員會第二組校對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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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印尼軍方反共鬬爭計劃要點
一、本計劃遵照中央心戰指導會報第一一九次會議 主席之指示,擬定之。
二、對協助印尼反共鬬爭之主要任務如左:
(一)加緊聯系並運用印尼反對蘇加諾親共政府之主要人物,與印尼軍方切取聯系,並予以精神或物質與技術上之支援,輔導其進行反共鬬爭工作。
(二)自一九五八年以來,我印尼僑胞迭遭蘇加諾政府迫害,所有反共僑團、僑校、僑報,全被封閉劫奪,應即趁此時機,向軍方提出保障我反共華僑利益,准許我華僑進行反共工作。
(三)對印尼華僑之關係,應積極聯系與策進,並鼓勵其團結一致,發揮高度之反共力量。
三、為協助印尼反共鬬爭工作,特在曼谷設置聯絡站,其辦法如左:
(一)在泰國之曼谷,設置聯絡站,擔任聯絡並策進印尼軍方與華僑從事反共鬬爭工作。
(二)派本黨駐泰國總支部主任委員李劍民同志為聯絡站負責人。
(三)派中央第二組駐曼谷據點負責人劉法章同志,代表中央第二組擔任該聯絡站聯系工作。
四、中央對聯絡站業務指導之劃分,規定如左:
(一)聯絡站有關與印尼軍方聯絡情況,及協助反共鬬爭業務,或與敵後工作有關事項,報由中央第二組處理。
(二)聯絡站有關聯絡並策進印尼華僑反共情況,及與僑務或海外工作有關事項,報由中央第三組處理。
(三)有關蒐集各種情報,視其性質,分別編報。
五、聯絡站所需經費,暫定如左:
(一)聯絡站每月暫發聯絡活動費美金二百元,由中央第二組負擔,如工作開展,因聯絡活動所需之交通費,視工作性質,由中央第二組或第三組分別負擔。
(二)對印尼軍方所需之支援,俟該聯絡站聯絡成熟後,視印尼軍方之反應與要求,及吾人政策之需要,再行策劃辦理。
(三)聯絡站將來工作開展,如需增加經費時,由中央第二、三組盡力支援。
(四)關於恢復印尼反共報紙及所需經費,另請谷振海會議核撥。
六、本計劃除簽報 蔣副秘書長鑒核並以口頭協調中央心戰指導會報秘書處外,不另提會報告,以資保密。
資料來源:〈中央心戰指導會報(二)〉,《蔣經國總統文物》,國史館藏,入藏登錄號:00500000008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