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處字第107006號處分: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因違法處分應禁止處分財產違反黨產條例處以罰鍰案。
2018/07/19
通知當事人陳述意見。
2018/08/09
限期繳回違法動支款項(計新臺幣240萬5,160元)。
2018/09/18
本會第50次委員會議作成處分
討論事項十一: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違法處分應禁止處分財產(計新臺幣240萬5,160元),依本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違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40萬5,160元罰鍰。
2018/09/18
本會黨產處字第107006號處分
被處分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違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27條第1項處新臺幣貳佰肆拾萬伍仟壹佰陸拾元罰鍰。
更新時間:2021/11/25 15: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