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因違法處分應禁止處分財產違反黨產條例處以罰鍰案 (舊版,封存不公開)
2018/09/18
本會黨產處字第107006號處分
主文:被處分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違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27條第1項處新臺幣貳佰肆拾萬伍仟壹佰陸拾(2,405,160)元罰鍰。
2018/10/18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提起訴願
訴願請求:原處分撤銷。
2019/03/08
行政院作成訴願決定
案號:行政院108年3月7日院臺訴字第1080166745號訴願決定。
主文:訴願駁回。
2019/05/14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訴訟)
法院案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47號。
2019/11/1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審理(撤銷訴訟-準備程序)
2020/01/06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法院案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47號裁定。
主文:本件於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60號事件終結並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
更新時間:2021/03/25 16: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