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中國國民黨將其所有之臺中市黨部辦公廳舍房地移轉予臺中市
2023/06/06
本會作成黨產處字第112001號處分
主文:
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為被處分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
被處分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應於本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移轉如主文第一項土地及建物為臺中市政府所有。
2023/08/15
中國國民黨提起撤銷原處分之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902號審理中。
更新時間:2024/05/21 15: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