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6月17日第212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12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4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副主任委員聰賢
肆、出席委員:林主任委員峯正(請假)、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請假)、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列席單位: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紀錄:調查組柯惠于
陸、確認本會114年6月3日第211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4年5月份借款流通餘額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三、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齊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續約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四、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續約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1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2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七、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就114年3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處分台灣貿易開發株式會社股權案提起行政訴訟再審之訴上訴、抗告案所涉法律相關費用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二、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7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2處青年活動中心、17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63處學習中心、15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項目、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1億零65萬3,429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三、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7月份退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4年7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4,733萬6,000元。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7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4年7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746萬元。
五、國家發展基金會捐助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系學會「臺大政治營—模擬選戰活動」經費案,提請討論。
決議: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六、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7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公司薪資勞健保、水電費等項目計511萬9,202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委任律師費用暫予保留再行審議。
七、中華救助總會114年7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