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23日第218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18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4年9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委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列席單位: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紀錄:調查組柯惠于
陸、確認本會114年9月9日第217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4年6、7月份借款流通餘額,及其與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至第二季止於各金融機構存款明細,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114年6、7月份上市櫃股票持有及處分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四、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114年8月份名下不動產營運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5月份退費預算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就桃園市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114年度房屋稅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七、中國青年救國團就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游泳池電解鹽消毒設備工程訂金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八、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就114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九、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房屋仲介費法律意見服務費預算案,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南投縣等14家社會福利機構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除「佶園護理之家」捐贈之40萬元新台幣(下同)否准外,餘13家合計新臺幣560萬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撥付職工福利委員會待撥福利金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延長審查期間一次。
三、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10月份退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動支3,247萬5,000元。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10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動支737萬元。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10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含全國12處青年活動中心、17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63處學習中心、15處運動中心等)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新臺幣6,295萬9,907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7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不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決議駁回。
七、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0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八、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7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不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決議駁回。
九、中華救助總會114年10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