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5月20日第210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10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委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列席單位: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紀錄:調查組柯惠于
陸、確認本會114年5月6日第209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4年3月份借款流通餘額及與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至第一季止各金融機構帳戶明細,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三、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續約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1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新竹市竹光國民運動中心114年固定權利金動支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六、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林森大樓2樓至8樓陽台排水工程完工結案,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一、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從業人員薪資配合軍公教待遇調整額度申請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公司114年度從業人員薪資配合軍公教待遇調整額度申請,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二、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6月份退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4年6月份各單位退費預算2,946萬3,000元。
三、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6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114年6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852萬元。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含該團全國共12處青年活動中心、17處縣市團委會及下轄63處學習中心、15處運動中心等單位)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項目、經常費「行政管理支出」租金及管理費、各縣市團委會租金支出等項目計4,861萬7,262元,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他待許可項目請該團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游泳池電解鹽消毒設備工程訂金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臺東縣立體育場-臺東縣全民運動館及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委託經營管理」履約保證金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七、中國青年救國團新北市永和運動中心保證金更換銀行定存單設質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八、中國青年救國團報廢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公務車輛乙部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九、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十、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本會臺黨產調二字1130001461號函處分復查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不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決議駁回。
十一、中華救助總會114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