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4月28日第232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32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委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列席單位: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紀錄:調查組柯惠于
陸、確認本會115年4月14日第231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二、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11月份退費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三、中國青年救國團就高雄市政府「高雄市小港運動中心(OT)案」申請保證金執行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一、本會依法每半年向立法院提出報告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照案通過,並函送立法院。
二、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黨產處字第105005號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更一字第72號)法律訴訟費用預算許可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三、中國青年救國團115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含全國各青年活動中心、縣市團委會及所屬學習中心、運動中心等)編制內員工薪資、急迫性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租金與管理費,及場館營運相關必要費用等項目合計新臺幣(下同)5,981萬2,790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其餘待許可項目請該團補充相關佐證資料後,另提報委員會議討論。
四、中國青年救國團115年5月份退費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115年5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六、中國青年救國團出售彰化縣員林市國宅大樓房地展延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展延六個月。
七、中國青年救國團申請本會臺黨產調一字第1140700125號函處分復查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復查申請同意。
八、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2月及3月份非廣播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不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決議駁回。
九、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本會臺黨產調一字第1140700128號函處分復查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不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決議駁回。
十、中華救助總會土地銀行帳戶存款轉存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十一、中華救助總會115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