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5月12日第233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233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委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列席單位:本會調查一組、調查二組、行政組
伍、紀錄:調查組王惟聖
陸、確認本會115年4月28日第232次委員會議紀錄。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決定:洽悉。
二、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5年3月份借款餘額及與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金融機構存款餘額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5年3月份上市櫃股票持有及處分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四、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就115年3月份名下不動產持有及營運情形,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五、中國青年救國團就114年12月份退休金儲存利息補貼實際支出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六、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就115年2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七、中華救助總會就115年1月份營運支出實際動支金額,報本會備查。
決定:洽悉。
捌、討論事項:
一、中國青年救國團115年5月份營運支出預算待許可項目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該團總團部秘書處經常費「同仁在職訓練—儲備組長教育訓練」經費、教育處經常費「加強行銷宣傳工作—學習中心師生成果展」經費、教育處經常費「補助設置專業教室及一般設備更新工程」經費、各縣市團委會社教活動、社教研習班及各社教中心經費、各運動中心設施設備修繕工程、運動人才培育、行銷推廣及營運權利金等項目,合計新台幣2億7,594萬3,898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動支。
二、國家發展基金會捐助高雄市立小港高級中學「第二屆青雲盃全國高中職辯論錦標賽」經費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申請事由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同意所請。
三、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6月份營運支出預算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惟律師費項下保留,其餘項目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第1項但書規定,同意所請。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主席結論
壹拾壹、散會(上午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