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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時期校園監控檔案——「學校安定工作會報」第二次會議紀錄暨第一次與第二次會議間 各重點學校動態報告表(1983.3.30~1983.4.6)~~~ 一九八三年三月三十日,由跨黨、政、情治機關等單位組成之「學校安定工作會報」,假臺北市新生南路三段中國國民黨北區知識青年黨部會議室,召開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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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2月24日「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案」聽證紀錄「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案」聽證紀錄 一、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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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7日第157次委員會議紀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57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3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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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2月21日第156次委員會議紀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56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2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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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2月7日第155次委員會議紀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55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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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17日第154次委員會議紀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54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林副主任委員聰賢、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孫委員斌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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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案」調查報告本會就112年2月24日舉行之聽證程序,提出「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案」調查報告,全文附檔如下: 本會於112年2月14日上傳調查報告文字勘誤表,並同步修正調查報告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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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2月24日就「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案」舉行聽證公告主旨:公告就「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案」舉行聽證。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4條至第66條、政黨及其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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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3日第153次委員會議紀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53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2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孫副主任委員斌、許委員有為、林委員聰賢、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賴委員瑩真 伍、列席單位(人員):本會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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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故事:總裁批簽:1961年度國民黨中央黨務預算 含臺灣省政府與臺灣省訓練團補助革命實踐研究院兩百餘萬元在內 收入部分高達 92% 以上由國家「補助」支應 支出部分尚欠267萬經費有待籌措(1960.4.13)~~~ 1960年4月13日,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唐縱向該黨蔣中正總裁呈上一份簽呈,報告1961年度國民黨預算支出與收入數額。國民黨收入部分,除自籌款六百餘萬之外,其餘有高達92%以上之經費收入,來自於國家之「補助」。 ~~~ 1960年4月13日,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唐縱向該黨蔣中正總裁呈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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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時期校園監控檔案——「學校安定工作會報」第一次會議紀錄 「中央」決定召開包含情治單位,國民黨青工會、文工會,救國團,教育部在內之專案會報 「經常性之集會至下半年選舉階段為止」 教育部朱匯森部長指示本會報「組織歸黨,活動歸團。」 教育部軍訓處常處長:「台大胡佛、劉福增、李鴻禧等人經常散播荒謬理論,對學生思想污染十分嚴重,校長何不予直接解聘?」 救國團楊副組長:「關於研究生之思想訓練,灌輸正確觀念當再加強辦理。」(1983.3.16・1983.3.22)~~~ 1983年3月16日,教育部朱匯森部長奉「中央」命令,於國民黨北部知識青年黨部,召開包含情治機關、國民黨青年工作會、文化工作會,救國團、教育部在內之「學校安定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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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機密)中國國民黨各級知識青年黨部保防工作實施辦法:「各校黨部之保防業務主管組,應透過黨的組織與所在學校之訓導、軍訓、人事、救國團團委會及維護學校安定協調執行小組密切聯繫配合,互為支援,並指派該組總幹事,代表黨部參加學校安定執行小組為成員之一,擔任黨政協調任務。」(1973.11.9)~~~ 1973年11月9日,國民黨青工會王唯農主任發出公文給調查局沈之岳局長,隨公文附上極機密「中國國民黨知識青年黨部保防工作實施辦法」。辦法中明訂知青黨部對各大專校園之工作,包括「組織部署」、「重點佈建」等情治機關之業務,並「消弭分歧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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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保防工作,自民國六十年間成立之涵蓋國民黨、救國團、政府機關、情治機關之「春風會報」,為因應國內政治情勢轉變「部分師生要求『黨、團、軍訓教官退出校園』」,建議召開第十七次「春風會報」討論因應措施(1987.10.4~1987.10.6)~~~ 1987年10月4日,為使「春風會報」新任機關代表瞭解會報成立之經緯,調查局二處春風組起草說明文。 1987年10月6日,調查局二處春風組行文,建議為因應國內政治局勢變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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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七全大會中 關於救國團相關決議案處理情形報告表 為使救國團「有效配合各級黨部工作,除中央對於總團部運用該團團務指導委員會加強黨的領導外,各級黨團擬配屬於各該同級知識青年黨部或地區黨部領導。」(1953.4.15)~~~ 1953年4月15日國民黨召開第七屆第二十五次中常會。會議中中央委員會向中常委報告國民黨七全大會中蔣中正總裁所作訓示以及其他討論議題的處理狀況。許多內容中可見到救國團相關記述,包括國民黨討論如何加強黨對於救國團的領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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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臺灣省黨部代理主委請省政治小組轉呈建議 自次年度開始將原編列於省縣市政府預算之國民黨省縣黨部及民眾服務社「補助」 改由中央統籌 以減除省縣以下黨部困擾(1960. 8. 6 ~ 10. 6)~~~ 1960. 8. 6 國民黨臺灣省黨部代理主委上官業佑發出代電予該黨中央黨部,請求自下一年度起省縣(市)黨部預算改由中央統籌。代電後附「籌劃黨務經費問題之檢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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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台中縣黨部代電報告台灣省黨部 為黨內文件傳遞徹底保密起見 呈送台中縣各區黨部化名名冊 豐原中學等中等學校赫然在列(1959.7.8)揭露史實: 1959年7月8日 國民黨台中縣委員會以代電報告台灣省委員會,為貫徹黨內文件傳送徹底機密,將各區黨部以化名取代黨部名稱,並呈送各區黨部化名名冊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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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郭驥在中央動員月會報告〈本黨加強財務管理辦法〉 「根據從政從業同志的反應,各級黨部負責同志,常有藉故向其同級的政府機關或事業機構,要求經費的支持」(1965.6.21)揭露史實: 1965年6月21日 國民黨副秘書長郭驥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動員月會報告〈本黨加強財務管理辦法〉 1965年7月1日 國民黨中央機關刊物《中央》半月刊第三〇一期刊載郭驥之報告 報告中提到從政從業同志反應各地黨部常藉故要求提供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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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財經大老會商處理黨營文化事業經營沉痾與鉅額財務虧損 「黨的經費來源,大部分寄列在政府各部門,國防部所列數字已相當龐大,如再增加,會增加其困難。」 「中影、中廣、中央社…是黨掌握政權後,幾十年所留存的黨產,…黨執政不是永久的…此時移轉出去,以後再辦就困難了。」最終由國民黨指示財政部出面協調公營銀行降息 中影另提出自五年後再行分期還款的新要求(1972.11.22~1972.12.29)1972年11月22日,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召開第十屆第302次中央常務委員會議(下稱中常會)。在本次中常會中,排在討論案第三案,是由國民黨中央文化工作會(按:原中央第四組,1972年5月國民黨第十屆第三次中央委員會議後改組為文化工作會,下稱文工會)提案,討論該黨「整頓黨營文化事業方案草案」(下稱文工會整頓草案)。